1、凡我校师生员工持一卡通均可来馆办理借书手续。
2、外聘教师一卡通由所在学院统一办理借书手续后,个人再到图书馆开通使用。
3、借书只能由持卡本人办理,人卡不符或未带证件均不得办理。严禁证件转借他人使用,违者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持卡人本人自负。
4、借书数量:教职工30册,学生15册,离退休人员、外聘教师及非在编职工5册,社会读者2册,成教学生5册,教职工因科研工作的特殊需要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特殊借阅。
5、借书期限:教职工借阅图书期限为三个月,学生为一个月;期限届满需继续使用的,可办理续借手续,教职工可续借2次,学生可续借1次,过期不还,视为超期,收取资源占用费,标准为每天每册资源占用费0.10元。长期占用图书不还、又拒不缴纳资源占用费者,按遗失图书处理,并通报读者所属部门处理。
6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暂停借书资格:
1)有超期未还图书;
2)各种原因产生的欠款未处理;
3)证件已挂失;
4)由于其他违纪而被“冻结”处理期间。